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掌握学生社团的发展现状,促进社团改革平稳落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正确引导,激励学生社团完善工作机制,组织营造优良氛围的校园文化活动。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文件精神,依据《盐城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盐师院委发〔2020〕58号)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年度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4年在盐城师范学院社团管理部注册登记的全体学生社团
二、审核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负责单位
业务指导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单位为二级学院的,由学院团委负责。
四、审核流程
1.社团材料提交(2025年3月21日前):各学生社团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学生社团年审考核材料,包括《盐城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年审量化考核表》(附件2)、《盐城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年审汇总材料》(附件3)。
2.业务指导单位审核(2025年3月21日前):纸质版材料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无误后,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17:00前统一上交至学工楼116办公室(附件2年审量化考核表单独单面打印,附件3年审汇总材料单面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以“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学院/社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3414920231@qq.com(业务指导单位是二级学院的,由二级学院社团管理部门收齐并审核无误后统一递交年审材料。业务指导单位为职能部门的学生社团的材料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无误后自行提交)。
3.评定结果公布(2025年3月底):校团委组织审核学生社团年审材料,对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五、关于年审材料提交的注意事项
1.年审过程中,学生社团应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真实反映社团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学生社团负责人应与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积极沟通,相关材料报送须经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同意。
2.自愿注销的学生社团不需要递交年审材料,直接进入注销程序。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逾期不可补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在指定时间内未提交年审材料的学生社团,视为自愿解散,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办理注销手续。
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
联系人:金炜程
电话:18901414739
附件:
共青团盐城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校对:邱子豪 审核: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