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盐师青年邀你一起学习《民法典》!

作者:王佳莹、张璠发布时间:2022-10-14浏览次数:1255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师生法治观念,我校决定开展第四届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周和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涵盖了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合同关系以及家庭关系等。

民法典宣传具体内容,共分为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总则编: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编基本保持现行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将“附则”部分移到民法典草案的最后。

物权篇: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第二编“物权”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

合同编: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三编“合同”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合同制度。

人格权编: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第四编“人格权”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不涉及公民政治、社会等方面权利。

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五编“婚姻家庭”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

继承编: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第六编“继承”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

侵权责任编: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七编“侵权责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吸收借鉴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侵权责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美好生活,有《民法典》相伴而行。希望同学们将《民法典》知识“融入”到血液中,努力成为一名信仰坚定、思想成熟、遵纪守法的好青年,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